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工程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5/17-CL-0101 | 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 | 见招标文件 | 95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与电厂或终端用户签订的不低于20万吨粉煤灰采购或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签订的合同、双方的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合同双方的名称、数量、时间等),如果投标人为终端用户的也可提供粉煤灰使用量不低于20万吨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可以储存5万吨以上粉煤灰的场所,并提供场地的位置、相关手续和几何尺寸。
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5.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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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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