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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勤务中队、古城中队、玉龙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AC-20201201

项目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勤务中队、古城中队、玉龙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勤务中队、古城中队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包1),玉龙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包2)采购需求:

包号

物资名称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周期

交货地点

包1

食堂副食品采购

按80人计算

85万元/年

食堂供餐所需的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含豆制品类)、水果类、饮料类、干货调料类、牛奶类等

一年

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

包2

食堂副食品采购

按95人计算

95万元/年

食堂供餐所需的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含豆制品类)、水果类、饮料类、干货调料类、牛奶类等

一年

玉龙县南口路2号

 

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每人每天实际伙食费金额为准。

注:包1与包2可由1家投标单位同时投标,但中标单位必须是不同的投标单位;中标后的两家单位由甲方规定可互换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包1与包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若为军队单位,需提供同等资质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厂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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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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