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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劳模园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25

平顶山市劳模园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劳模园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总工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 月 1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DLPDS-2019-00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劳模园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2298024.39元

最高限价:2298024.39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中心人物雕像(含花岗岩基座)、浮雕(含钢骨架)、中心浮雕铭文标识、19个人物雕像(含花岗岩基座)及基础的安装等施工内容;

4.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园区内;

4.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发包范围内及招标人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4.4、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4.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7、该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雕塑的设计与制作。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雕塑专业文凭证件(本专科以上毕业证),不得同时受聘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两个投标人且未在其它设计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③、所有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④、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⑤、上述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⑥、投标单位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12 月 28 日至2021年 1月 18 日(开标前一天24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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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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