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210104A/B/C/D-2107-17691-B1
2.项目内容:容器类设备框架采购【镇海炼化及宁波镇海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标的设备类型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具有原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D2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D级特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装备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25吨及以上(单台)的桥式吊车;(2)具备自动切割下料、刨边或铣边设备;(3)具有卷板设备卷板厚度30毫米以上(以Q345R为例);(4)具备喷砂喷丸、酸洗钝化能力设备;(5)年金属加工量(能力)不小于2000吨,以上条件都需满足。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需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制造材质为碳钢、不锈钢共5台以上(含5台)的容器或塔器的供货业绩,(2)供货业绩容器或塔直径DN?3000mm,(3)需有碳钢和不锈钢材质的容器或塔器供货业绩。以上三个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4.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不提供书面承诺将导致被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2月25日8:00时至2021年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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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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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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