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介机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2031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介机构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2031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工商银行或各二级分行不良资产抵押物处置、抵入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债权处置等事项涉及抵入资产处置、批量转让处置、法人和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等事项涉及评估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017年 7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须提供网络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 2017年 7月 1 日至今)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第一包:
4.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并在规模,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2投标人须具有8名及以上专职评估师。
4.3房地产评估机构须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并具备一级资质。
5该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不允许兼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1月04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