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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一线通系统2.0版本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0/3-24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一线通系统2.0版本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此次升级是在目前一线通系统(1.0版)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硬件设备和电信专网接入的技术环境等条件,通过增加文件库管理、短信管理、即时通信管理、考试管理、电话转接共5类功能模块,优化现有日志汇总、外呼可拨分机号码、业务类型选择、分局模块、报表管理、实时显示来话排队数共6类功能模块,完善功能模块,优化系统操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上线,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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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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