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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委托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11

招标公告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委托运行项目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委托运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502056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委托运行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主要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1)清水湖水库、中水回用加压泵站所属区域设备运行操作、巡视检查、表计记录、故障处理,并发现设备存在设备缺陷及时通知辅控运行登录处理;

(2)清水湖水库、中水回用加压泵站至寿电厂区两条管线配置所属区域设备运行操作、巡视检查、表计记录、故障处理,并发现设备存在设备缺陷及时通知辅控运行登录处理;

(3)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运行所属区域10KV母线及开关的巡视及10KV以下电气设备的操作、巡回检查;

(4)清水湖水库、中水泵房运行所属区域所有电气配电室、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记录;

(5)清水湖泵房或中水泵房设备停运超过2个月及以上处于非运行状态时,投标方运行承包范围内主要工作范围是除泵房设备运行操作以外的运行期的所有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描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 工期: 2018年 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36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4) 201407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5)201407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201407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一个及以上市政供水、水泵房或污水处理项目运行合同标段,具有良好的信誉:

(9)其他要求:

a)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b)具有从事本标段电气操作工作的电工操作证。

(10)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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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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