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2018年1月-2019年12月胜利油田海上基座式吊机框架采购方案[18903006]所需海上基座式吊机招标公告
2018-04-12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重招)2018年1月-2019年12月胜利油田海上基座式吊机框架采购方案[18903006]所需海上基座式吊机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212-2017-670-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8年1月-2019年12月胜利油田海上基座式吊机框架采购方案[18903006]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海洋基座式起重机\3t-25m 电动液压 1.00 套 包1-海洋基座式起重机
2 海洋基座式起重机\10t-15m/8t-22m 电动液压防爆 1.00 套 包1-海洋基座式起重机
3 海洋基座式起重机\3t-25m 电动液压吊臂区防爆 1.00 套 包1-海洋基座式起重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采购方所在地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工况条件。 3.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 4.投标商生产的与本次招标相同类型的并获得API认可的基座式吊机应不少于10台正在海上使用,且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提供合同以及使用用户证明。 5.投标商应具有取得API认证的海上平台用基座式吊机的设计和制造资质,并具有至少五年及以上海上平台用基座式吊机的设计业绩和获得API认可的制造经验。 6.投标商必须取得:API-2C、API-Q1证书和AWS焊接工艺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注册资金需满足:国内品牌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国外品牌的企业或独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美元或5000万人民币。 8.投标人,国内品牌的企业须是海上平台用基座式吊机的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国外品牌可以是海上平台用基座式吊机的生产加工制造企业,也可是海上平台用基座式吊机的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在中国的独家代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11日8:00时至2018年4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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