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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型燃油清洗车、小型洒水车采购项目
2020-12-29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型燃油清洗车、小型洒水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山东聊城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635-588800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工业大厦三楼

    联系人:于瑞平      联系方式:0635-8360926135063597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型燃油清洗车、小型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25202002000176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GXZFCG-2020-18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购置普通型

清洗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供货、调试和售后维修能力,有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的能力;

4、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38

购置小型

洒水车

42


三、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公示)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2309时00分至202101 06 17时00分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注:①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报价,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②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③获取磋商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时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④企业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公告期限:2020年1230日至20210106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01 12 09时00分至20210112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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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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