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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21上03工作面、221上08工作面顺槽及个别易形成高应力区爆破断顶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0-12-29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21上03工作面、221上08工作面顺槽及个别易形成高应力区爆破断顶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21上03工作面、221上08工作面顺槽及个别易形成高应力区爆破断顶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承包商。

招标编号:GXTC-C-201715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21上03工作面、221上08工作面顺槽及个别易形成高应力区爆破断顶施工。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石拉乌素煤矿。

项目概况:为保证工作面回采后顶板正常垮落,减少后期采空区出现大能量矿震事件及沿空掘巷期间出现应力集中的可能性,需对工作面顺槽顶板进行爆破预裂施工。

2.2 招标范围:

该工程包括关键层、钻孔参数及装药量等施工参数、方案确定及方案论证,爆破钻孔施工,断顶爆破以及效果验证四部分,共划分一个标段。由投标方负责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及施工设备配备、火工品供应等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以招标人工作面回采实际期限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期限不低于三年;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钻孔施工及火工品供应、运输能力,并配备有证照齐全的放炮员,确保钻孔施工和爆破作业正常进行;同时,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钻探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和煤矿安全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施工能力,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电子平台首页“快速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1月4日1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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