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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增加房源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2-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HY2020-1230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增加房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35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35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镇赉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增加房源,房源数量不少于十套。(具体内容详见“货物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供应商所提供的房源必须在镇赉县取得房屋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登记备案,房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所投房源没有产权纠纷、上访、查封、抵押、冻结等问题。3.3已入围到镇赉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采购项目一次、二次入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项目。3.4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3.7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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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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