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502-4817-118-B1
2.项目内容:高桥石化阻爆轰型阻火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阻火器须取得国家防爆设备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国家防爆认证CQCEx。 2.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有同类型阻爆轰型阻火器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2家(含)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连续三年利润: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财务报表。 4.试验报告上应标明阻火器型号及规格、测试条件(温度、压力、实验介质及浓度)、流量压降曲线、阻火性能测试内容及结果等。管道爆轰型阻火器应进行爆轰测试和爆燃测试,爆轰测试火焰速度一般不应低于1600m/s。阻火器的压降应经过实际测量,压降不应大于0.3kPa,供应商应出具第三方认证的压降-流量图表。 5.阻爆轰型阻火器须通过现行的ISO16852国际标准和GB/T 13347规定的测试要求,并出具第三方实验验证文件,必须出具第三方ATEX型式认证证书。所认证的阻火器规格型号覆盖本次招标需求。 6.投标商须为阻爆轰型阻火器制造商或为进口阻火器销售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或代理证),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13日8:00时至2018年4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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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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