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江家坑区域A地块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2020-12-10 | |||||||||||
| 2、项目名称: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江家坑区域A地块配电工程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5,131,200.00元 | |||||||||||
| 最高限价:5131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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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建设地点:邓州市境内;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工 期:60日历天; 4质 量:合格; 5 预算金额:5131200.00元 ;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项目经理驻现场施工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名期间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无行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邓州市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江家坑区域A地块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