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HXZB-2020-082
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市妇幼保健院)电热恒温培养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增菌培养基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阜阳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市妇幼保健院)电热恒温培养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增菌培养基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及安装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一台,配套耗材增菌培养基约500份/年。最高限价:电热恒温培养箱:1000.00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0000.00元;增菌培养基:45.00元/人份。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合同签订日内15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配套耗材增菌培养基供货期限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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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以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查询为准,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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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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