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沈丘至豫皖省界段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0-12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沈丘至豫皖省界段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0-12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9年末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0%;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复印件,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款、3.1(5)款要求;
②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满足3.1(2)款、3.1(3)款要求;
③联合体主办人满足3.1(4)款要求;
④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均应满足3.3①款要求;
⑤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3.3②款要求。
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自行施工建设的,应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设合同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大型投资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投资(框架)协议(如中标通知书或协议无法显示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或提供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1月06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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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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