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专职消防队东莞市东坑镇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8-202012-280146-0003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坑镇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 预算金额:1,742,910 最高限价(如有):174291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系统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坑镇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441900-28-202012-280146-0003; 3、财政预算金额:¥1,742,910.00元;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A | 东莞市东坑镇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项目 | 1项 |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1,742,910.00元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10),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年 1 月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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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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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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