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怀乡镇中心卫生院(信宜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化双板DR一台、数字化移动DR一台、手术室配套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3-202012-521-0033 项目名称:信宜市怀乡镇中心卫生院(信宜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化双板DR一台、数字化移动DR一台、手术室配套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3,219,012 最高限价(如有):321901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信宜市怀乡镇中心卫生院(信宜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化双板DR一台、数字化移动DR一台、手术室配套设备一批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 | 数字化双板DR一台、数字化移动DR一台 | 台 | ¥2900000.00元 (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整) | 2 | 手术室配套设备一批 | 套 | ¥319012.00元 (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零壹拾贰元整) |
备注:1、本项目分两个包,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个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见采购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医疗器械管理规定不需注册的产品除外);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内。(以采购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年 1 月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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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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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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