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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设备竞争性谈判
2020-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9-202012-2920403-0002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14,604.12

最高限价(如有):98416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消防设备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1

消防设备

1项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31 日至 2021 1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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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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