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民银行端)及身份认证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YCY2020HC1206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3-202012-112-0047 项目名称:连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民银行端)及身份认证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8,093.5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民银行端)及身份认证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包一 | 身份认证及县区人民银行TIPS国库综合前置系统 | 1项 | 包二 | 国库集中支付人民银行端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电子化检测系统及县区财政局电子会计档案系统 | 1项 |
注:响应报价超出对应子包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其他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其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连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时间:签定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01 月 04 日至 2021年 01 月 0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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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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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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