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镇隆镇人民政府1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3-202012-308-0096 项目名称:1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2,954.48 最高限价(如有):1982954.4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1 | 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贰仟玖佰伍拾肆元肆角捌分(¥1,982,954.48) |
备注: 1.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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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年(如成立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近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财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年 1 月 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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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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