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新和县城区照明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01

项目概况

新和县城区照明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G[2020]5426号-001

项目名称:新和县城区照明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30000

最高限价(元):61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城区照明提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一年未被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委托代理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明细(盖有社保部门印章)、近六个月完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7)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