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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红桥村三眼桥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渣土清运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01-03

江岸区红桥村三眼桥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渣土清运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3 19:49| 发布单位: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日期:2021-01-11| 项目监管地:江岸区|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岸区红桥村三眼桥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渣土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WHXD-C182-G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3113-2761

3、项目名称:江岸区红桥村三眼桥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渣土清运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67.288257(万元)

6、最高限价:767.288257(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红桥村三眼桥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渣土清运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武汉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2019年度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资格预审申请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注:
 1)如资格预审申请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2019年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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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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