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新寺镇青瓦寺村智能温室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批【2020】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嘉峪关市政府援建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县新寺镇青瓦寺村智能温室恢复重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定西市漳县新寺镇
2.3 建设内容:新建智能玻璃温控室一座,总建筑基底面积2304平方米,温室骨架均为热浸镀锌钢结构,屋顶采用5mm钢化玻璃,四周采用阳光板或5+6+5中空玻璃。檐高6.0m,脊高7.0m,外遮阳高度7.5m,四周墙裙高1m。温室专用铝合金镶嵌,抗老化橡胶条密封。主体骨架、覆盖材料、电动外遮阳降温系统、自动风机-湿帘降温系统、电动湿帘卷膜系统、自动温控系统等。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2.5 建设工期:2021年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有温室工程施工及设计或温室材料销售,农业园区规划设计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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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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