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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四棵树乡黄沟村、林楼村道路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1-01-04

鲁山县四棵树乡黄沟村、林楼村道路及文化

广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四棵树乡黄沟村、林楼村道路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2020-Bjc253

项目名称:鲁山县四棵树乡黄沟村、林楼村道路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55389.00元,最高限价:1255389.00元

第一标段:1255389.00元,最高限价:125538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谈判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执照;

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9年6月份(含6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发布的“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月5日0时00分至2021年1月14日23时59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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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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