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及石膏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CSIEZB180102317
2招标范围及内容: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的粉煤灰(包括灰渣,下同)卸灰系统的运行管理,石膏及石灰石料场管理,脱硫污泥外运,对粉煤灰及石膏、石灰石、脱硫污泥等运输车辆装车等进行厂内合理调度,负责装载机和污泥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维修,粉煤灰石膏的销售检斤与统计,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委托运行值班实行五值三运转,项目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59人,检验合格的装载机不少于3台、污泥外运车不少于4台,车辆燃油及保养、维修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描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绥中县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工期:三年期(暂定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投标人必须具有发电厂(600MW及以上机组不少于4台)粉煤灰运行管理及石膏、石灰石料场管理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作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6.3投标人必须具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力及货物运输相关的经营范围。
6.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作三年以上粉煤灰及石膏运行工作管理经验。
6.5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8 原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http:///)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7.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系统或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7.2.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现场购买提供原件,系统提交扫描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7.2.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三标体系认证(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7.2.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如需)、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和参数上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7.2.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7.3如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7.3.1已在注册并在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7.3.2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7.3.3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7.4网上购标方式及咨询电话:
7.4.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进行网上购标,并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
7.4.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7.5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7.2中所列有效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进行现场购标。上述全部文件资料需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套供核验
7.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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