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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王辛庄镇违法建设占地拆除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
2021-01-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XK-PG-2020003

项目名称:2020年王辛庄镇违法建设占地拆除服务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违章建设的入户沟通、现有物品搬运清理、违章建设拆除、垃圾清运、渣土消纳(自行依法依规处理建筑垃圾消纳事项)、覆土平整、验收销账等全部违章建设助拆工作;
(2)违章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
(3)督查点位清理工作。
供应商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实施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7)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3)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标段或几标段进行响应,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6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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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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