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C-2021ZX001
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保值包干上缴”经营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1、在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人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承担公司经营的全部责任;经营场地由招标人提供,租金包含在中标人上缴承包款内,承包款每半年按约定足额上缴。
2、中标人承包的公司完成合同所定的经济及上缴指标后中标人自行确定其分配方案,个人所得税在分配额中由收益者支付。
3、中标人具体工作要求:(1)公司应依法纳税,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购置固定资产单项价格在5万元以上,或批量价格在5万元以上,须提前报招标人审批。
(3)中标人如需用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须经招标人同意并且用中标人的财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标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4)承包期内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享有和承担。承包期满公司债务由中标人负责清偿。
(5)公司所有人员由中标人组合,并签订聘用合同,任期届满,中标人组织招入的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按有关政策清退。
(6)中标人须按《会计法》完成公司各项提留,公司每3年接受招标人内审工作的审计。
(7)公司需依法依规地开展工作,合同期内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义务:(1)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向招标人提交公司劳动分配、福利待遇、奖惩条例等方案,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3)保障公司资产完好无损,按财务制度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各项提留落实。
(4)承包期内,公司本身及因为中标人以公司对外担保的贷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期间的承包人即中标人个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中标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经营期内,因政府统一规划,调整等政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当在此情况发生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无条件撤出,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自然人,则不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6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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