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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项目-采购公告
2021-01-07
鲁山县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网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 28日 9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0-Bg127

2、项目名称:鲁山县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60000.00元

最高限价:9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鲁山县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项目

960000.00

9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沙河景观雕塑(墨子、仓颉、元德秀铸铜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5.4.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雕塑设计制作或雕塑设计安装类);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

3.3.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显示查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保证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8日00时00分整至 2021年1月 27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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