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河口区民生热线受理大厅装修工程 | 1 | 1、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磋商的企业供应商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75.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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