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WF(招)-2021-0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银川支队办公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