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委托,就其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定期存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定期存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23221P90008 1.2项目名称: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定期存款项目 1.3预算金额:/ 1.4最高限价:/ 1.5采购需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依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的。南京市浦口区维修资金总量约14.86亿元(含预估资金)。维修资金管理涉及到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专户管理银行、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环节,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促进维修资金规范、高效管理,切实保障业主权益,本项目拟确定9家维修资金存款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供应商应为持有银保监机构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2)同一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须以支行或支行以上级别的机构名义参加投标。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 1月7日至2021年1 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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