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 监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2016年技改资金;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6-JL-0101 | 监理工程A标段 | 监理工程A标段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工程A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供热管网工程(高温水管网,长度5公里及以上,含管径DN600或以上)监理业绩。
5.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本工程总监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6.配备足够数量的可服务于本工程各阶段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参与供热管网工程或同类工程监理的经历。
7.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限制投标处理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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