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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奖励生活物资(小食品、生活用品等)项目-招标公告
2021-01-08

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奖励生活物资(小食品、生活用品等)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奖励生活物资(小食品、生活用品等)项目的招标工作。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其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奖励生活物资(小食品、生活用品等)项目

2.2招标编号:QHZB-2021-001

2.3招标范围: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奖励生活物资(小食品、生活用品等)项目的采购、运输、税金、保险及售后服务等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的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5供货周期:一年,具体内容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至少应包含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3.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3.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1 月  11  日至2021年 01 月  15  日(北京时间),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下载费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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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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