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DL101B
项目名称:厦门中达利-竞争性谈判-2020-ZDL101B厦门胡里山炮台防波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86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6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胡里山炮台防波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数量:1项;预算:4.9866万元;其他详见采购文件;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本工程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竣工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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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年度的可追溯至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括近现代建筑,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3、谈判供应商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由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且从业范围应包括近现代建筑,并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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