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P-FZGC-MM21001
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类建设项目化州市平定镇旺垌村村委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4851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4851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类建设项目化州市平定镇旺垌村村委会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类建设项目化州市平定镇旺垌村村委会工程 | 一项 | ¥1,784,851.59 |
2 |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肆仟捌佰伍拾壹元伍角玖分(¥1,784,851.59) | ||
3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 | 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5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如超过采购预算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15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资格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最近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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