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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市政道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18-04-26

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市政道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CT-18033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市政道路项目已经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廊审批函[2018] 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市政道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置区内4座桥梁,其中纬十二路、望江路、纬十四路及经一路与永北干渠相交位置均设置桥梁。(纬十二路有一东西走向桥梁,长37m,宽50m;经一路有一南北走向桥梁,长53m,宽50m;望江路南段有一南北走向桥梁,长37m,宽30m;纬十四路有一东西走向桥梁,长37m,宽50m)。

2.2招标范围: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报审、批复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2.3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内,四至范围为:东至京台高速,西至北京界,北至即将建设的廊坊市规划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至规划纬十四路。

2.4服务周期: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之日起25日内完成编制、报审、批复等全部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范、规程、规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发改系统水利工程或水文地质专业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已通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含水利工程或水文地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文地质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4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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