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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辖下鹤山市支行、台山市支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1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辖下鹤山市支行、台山市支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1-10130),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中标人,对辖下鹤山市支行、台山市支行物业服务进行集中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标包

  支行

  工种

  物业范围

  岗位设置

  预估人数

  1

  鹤山市支行

  清洁

  营业部

  日班清洁员

  1

  桃源支行

  日班清洁员

  1

  东升支行

  日班清洁员

  1

  清洁

  鹤山市支行

  办公楼

  清洁员

  1

  饭堂

  饭堂厨师

  1

  后台

  杂工

  1

  司机

  司机

  1

  电工

  电工

  1

  前台

  前台接待

  1

  门卫

  门卫

  2

  合 计

  11

  2

  台山市支行

  工种

  物业范围

  岗位设置

  预估人数

  清洁及饭堂

  环北支行

  清洁钟点工

  1

  大江支行

  清洁员及饭堂厨师

  1

  海宴支行

  清洁员及饭堂厨师

  1

  清洁

  台山市支行

  清洁员

  2

  饭堂

  饭堂厨师

  1

  饭堂

  饭堂小工

  1

  门卫

  门卫

  1

  接待

  前台接待

  1

  合 计

  9

  2.2 本项目具体预算如下:

  2.2.1项目最高预算:168.7万元。

  2.2.2各标包预算情况如下:

  标包

  支行

  预算

  1

  鹤山市支行

  95.20万元

  2

  台山市支行

  73.50万元

  合计

  168.7万元

  2.3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出资。

  2.4 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原则:

  2.4.1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为:2家(每标包各1家);

  2.4.2本项目中标原则:各标包兼投兼中。

  2.5 服务期:2年。如合作方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我行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6 其他要求:受疫情影响,为保障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的健康安全,投标单位需指派健康人员处理该项目的相关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委派健康人员参加相关应标环节。我行有权对应标人员进行身份排查并做必要的健康检查(例如测体温、要求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出示穗康码等)。中标后,中标单位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保障项目的安全执行、必须指定健康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相关事宜。如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隐瞒疫情情况给我行带来危害及损失,我行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

  3.2信誉及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截屏打印(截屏内容须显示相关查询结果),包括:

  (1)行政处罚信息;

  (2)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二)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1)如无法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须作出说明,并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

  (2)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

  3.4发票: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5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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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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