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220千伏坪溪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220千伏坪溪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施工 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以广电计〔2012〕310号、广电计〔2017〕158号、潮发改能〔2017〕386号、广电建〔2017〕162号、广设计能规〔2017〕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
2.2建设规模:※架空线路部分:
1、110kV坪溪至三饶线路工程:由220kV坪溪站至110kV三饶变电站东侧5#塔,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2.09km,全线采用双回路设计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B/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2条地线皆采用48芯OPGW光缆。坪溪站进线档加挂2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以作防雷作用;拆除现有6#塔,拆除现有7#塔-6#塔-新建N35塔之间单回线路0.14km,拆除现有8#塔-6#塔-新建N35塔之间单回线路0.147km,更换三饶站构架与终端塔之间坪溪至三饶Ⅱ线单回线路0.02km导线及金具,以调整导线相序;将现有7#与8#铁塔的导地线直接相连,形成新丰至荔林单回线路,新架设线路长度约0.12km。全线共用杆塔35基,其中110kV双回路转角塔13基,110kV双回路直线塔22基。
2、110kV坪溪至新丰线路工程:由220kV坪溪站至110kV新丰变电站,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5.67km,全线采用双回路设计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B/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2条地线皆采用48芯OPGW光缆。坪溪站及新丰站进线档各加挂2根JLB40-100铝包钢绞线以作防雷作用。全线共用杆塔19基,其中110kV双回路转角塔9基,110kV双回路直线塔10基。
※光缆架设工程:
1、110kV坪溪至三饶线路光缆工程:拆除三饶站至原8#塔上架设的原三饶至荔林12芯OPGW,拆除光缆长度为1.65km。拆除三饶站至原7#塔上架设的原新丰至三饶12芯OPGW,将该光缆从原7#塔架设至原8#塔,与荔林站方向的12芯OPGW在原8#塔重新做接续,形成新丰站至荔林站的12芯OPGW光缆通道,光缆架设长度为0.12km,拆除光缆长度为1.64km。从220kV坪溪变电站三饶Ⅰ、Ⅱ线构架出发架设2 条48 芯OPGW,沿新建线路架设至解口点,再沿现有线路架设进入三饶站。光缆总架设长度为2×13.6km,其中2×12.09km随新建线路架设,2×1.51km为独立架设。(不包含光缆的接续及测量)
2、110kV坪溪至新丰线路光缆工程:配套的OPGW工程沿新建110kV 线路架设2条48芯OPGW,光缆总架设长度为2×5.67km,形成坪溪站至新丰站2条48芯光缆路由。(不包含光缆的接续及测量)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5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标段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潮州220千伏坪溪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施工 | 29607.00 | 1115.54 | 500 | 10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4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05 月0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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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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