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520A/B-2101-4696-B2
2.项目内容:工程建设公司-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裂解炉对流段模块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若与其他项目工期冲突,优先保证中国石化项目所需物资。(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方应具有乙烯裂解炉对流段模块(含对流段炉管)制造业绩,且对流段模块中至少有一个模块重量大于100吨; 2)投标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满足要求,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分模重量、尺寸以及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10年。 3.投标人应有A级锅炉或A级余热锅炉资质。 4.投标人应自有裂解炉模块制造的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裂解炉模块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5.投标方在制造前应将TEKLA三维模型及纸质文件提交招标人。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范围完全遵从招标文件中工作范围的要求。 7.装备能力要求: 1)从事本项目裂解炉对流段模块组装的制造厂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米。 2)该车间内的桁吊单次起吊重量应大于100砘。 3)用于本项目的等离子切割机至少1台,不少于24通道光谱分析仪至少1台。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27日16:00时至2018年5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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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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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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