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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个自主实施占补平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1

项目概况

测绘、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new.uvbid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GX—20201231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个自主实施占补平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

采购需求:测绘、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资料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土(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5.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 投标人信用查询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记录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7.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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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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