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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公章刻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C-2021001(F)

项目名称:长春汽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公章刻印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章刻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按照供货地点办理地址迁移。在合同期内不定期供货,收到刻章信息指令后,需30分钟内送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不亏损。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投标人具有近半年(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3.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资质,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合法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3.5投标人已安装公安机关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3.6投标人无因业务违规问题被公安机关对其印章操作系统进行加锁记录。3.7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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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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