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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溪树河谷项目施工围挡采购公告
2021-01-12

项目编号:0222GC20210002、HTCL-TP-211001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争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溪树河谷项目施工围挡项目进行谈判。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溪树河谷项目施工围挡

1.2采购人: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溪树河谷二、期施工围挡,围挡长度约800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1.8最高限价:121.607027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采购人通知开工后25日历天内完工(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隔离围挡位于北京路南侧南京路北侧。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连续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供应商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138时00分至2021年1月151600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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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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