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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电厂2021-2023年中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2021-01-1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电厂2021-2023年中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1-3076)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小湾电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电厂2021-2023年中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42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电厂2021-2023年中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向车辆维修经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须提供备案表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

3.2.2 投标人履约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

3.2.3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距小湾电厂250公里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能提供快捷的维修和急救服务响应,维修人员、设备能满足维修需求。

3.2.4 投标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中小型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

3.2.5 拟投入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及以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1个及以上车辆维修保养类似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人员:需具备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具有3年及以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经验。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12日09:00起至2021年01月1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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