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13
公告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改造--外墙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裴村,主要工程概况:墙面粉,铲除外墙科,涂外墙料等。 4工期:10日历天 5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3.4供应商须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资料:主要是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4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1月20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