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522-3105-4968-B1
2.项目内容:中科炼化项目电缆防爆密封接头框架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投标,接受授权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 1、注册资金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2015-2017)至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 3、近三年(2015-2017)至少一年的流动比率不低于1。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复印件,原件备查。 5.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取得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要求(GB3836标准),取得CNCA或NEPSI认可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 3、投标产品取得CE(ATEX)或IECEx认证。 以上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炼油项目或8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中至少具有2个项目的电缆防爆密封接头的销售业绩,每个项目的数量不少于30000套。 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需要授权代理商执行框架协议,则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缺一不可): 1、资质要求:代理商应为该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具备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和库存储备能力。(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接上条: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需要授权代理商执行框架协议,则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缺一不可): 2、财务状况: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⑵连续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签订中科炼化电缆防爆密封接头补充承诺书。(具体模板见附件) 9.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框架协议文本要求的商务条款。 以上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技术条件响应: 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询价书所有带加注星号(“★”)的条款。 以上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投标人其他要求: 1、违约处理情况 :由于供应商原因,已被中国石化进行违约处理,并处于违约停用期内将被否决。 2、企业运行状况: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 以上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人其他要求: 3、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近三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以上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4日8:00时至2018年5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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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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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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