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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公务活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3
菏泽市牡丹区公务活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区政府大厦1011号(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0-5928099(菏泽市牡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菏泽市市开发区县(区)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号B栋1006室        联系方式:17854004999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公务活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0220210200000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详见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4、若供应商注册地不在菏泽,必须在牡丹区设有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5、供应商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A包供应商不少于自有车辆10辆;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以中任意包标。 50.000000 
B详见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4、若供应商注册地不在菏泽,必须在牡丹区设有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5、供应商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B包供应商自有车辆不少于3辆;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以中任意包标。 5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0分至2021年1月2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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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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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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