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海货运中心铁路货场人力辅助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WWB20-170(邀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集乌海货运中心铁路货场人力辅助装卸业务外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企业性质:集团公司所属的非运输企业或集体企业。
2.注册资金额度: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括装卸类资质。
4.提供开户行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经正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手续合法完备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范围有货物装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铁路物流服务能力。具有与承揽装卸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队伍,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10.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经更换营业执照,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且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进入铁路货场作业的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证明、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无特种设备无需提供);
(3)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相关管理制度;
(4)企业与装卸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以往与在铁路货场从事过装卸作业的证明;(若从未在铁路货场从事过装卸作业则无需提供);
(6)乌海货运中心铁路货物装卸业务(人力辅助)外包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方案表
所有标段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推荐服务商名单见附件4.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25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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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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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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