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自然人电子文书制作功能
项目编号:FW(XZNN)2020025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凌晨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383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工/宁工 0771-5663389/5562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凌晨 电 话:0771-53831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自然人电子文书制作功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标书售卖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XZNN)2020025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自然人电子文书制作功能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玖佰元整(¥1779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玖佰元整(¥1779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采购自然人电子文书制作功能 | 1项 | 1、项目概况 为支撑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对逾期未申报或逾期未缴纳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以及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仍未改正的纳税人进行核定税额。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生成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所需的业务数据,并按省清分下发。省局开发系统,依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的清分数据自动生成电子文书并自动加工电子印章,并与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对接,依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渠道完成电子送达。 2、功能需求 数据抽取加工、动态生成通知文书、集成电子签章、接口联调、文书送达、文书送达查询。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项目开发实施上线工作;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4日起至 2020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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