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绍市发改中心〔2016〕7号文批准建设。浙沪天然气联络线一期工程经浙发改能源[2015]246号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站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站场绿化工程施工,包含上虞南分输站、嵊州分输站2个站场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浙沪天然气联络线一期工程项目站场绿化工程施工,包含海盐分输站、百步分输站2个站场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具体工作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要求;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含: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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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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