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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高寒地区300MW机组热电解耦项目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汽轮机光轴改造招标公告
2018-05-0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高寒地区300MW机组热电解耦项目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汽轮机光轴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高寒地区300MW机组热电解耦项目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6/17-SB-0101
汽轮机光轴改造
汽轮机光轴改造
1901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光轴改造】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本次招标同类型工业汽轮机或发电用汽轮机主机配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2台200MW及以上同类型设备的成功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电力行业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11.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设备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代理商投标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设备代理授权证明。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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